每日經濟新聞 2022-10-19 23:35:26
每經記者 杜恒峰
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
10月17日和18日,公募基金公司和券商資管機構密集宣布自購旗下產品。截至發(fā)稿,已經有17家機構(14家公募基金+3家券商資管)發(fā)布自購產品公告,涉及金額16.8億元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已是今年公募基金第三輪集中自購,此前兩輪分別發(fā)生于1月底和3月。
值得注意的是,從上述自購公告內容來看,有三個較為普遍的特點:一是絕大部分機構的自購時間是“未來時”,除了前海開源基金“9月23日以來已自購2.3億元”、匯添富“10月17日1億元自購”以外,其他機構均表示“將于近日申購/認購”;二是,大部分機構只是籠統(tǒng)表示資金將投向“偏股型”“股票型”等大類產品上,沒有點出具體的產品名稱,只有匯添富、南方基金等少數(shù)機構明確到了具體產品;三是,大部分機構沒有明確持有的期限,只有2家明確持有至少一年,另有一家明確持有至少5年。筆者還統(tǒng)計了今年前兩輪的自購情況,也與此次類似。
基金公司公開自購計劃,主要目的是為了傳達對于中國資本市場的長期信心,以實際行動與投資者共擔風險、共享利益。但要讓這些自購的資金發(fā)揮最大的效能,更為充分的信息披露十分有必要。比如,“將要自購”和“已經自購”給投資者傳遞出的信息是完全不同的,自購完成后及時披露,是“言行合一”的有力證明,投資者才能給予充分信任,尤其對“不超過1000萬元”這類自購金額不明確的機構,這樣的披露是對投資者不負責任的體現(xiàn);又比如,基金公司都希望投資者能夠長期投資,避免頻繁贖回,基金公司自購實際上也就隱含了這筆投資是長期投資的內在要求,既然是長期投資,持有期限究竟是多長,基金公司完全可以大大方方說出來。
那要不要披露具體的自購產品和金額?公募基金公司旗下產品眾多,少的幾十只,多的上百只,公告自購A產品但沒自購B產品,B產品的投資者會不會覺得不公平?基金公司可能有這方面的顧慮。為此,基金公司需要考慮到“最大公約數(shù)”的問題,自購的產品要覆蓋盡量多的投資者,即自己的旗艦級產品,或是FOF產品(尤其是集中配置自己產品的FOF),并在此基礎上盡可能披露自購的產品名稱。須知,沒有披露具體產品,那所有投資者都很難有獲得感,而披露了具體自購產品,至少可以得到這些產品持有者的認可。
不斷變大的市場蛋糕和較為穩(wěn)定的管理費收入,為公募基金公司貢獻了豐厚的利潤。今年上半年,凈利潤排名前十的基金公司凈利潤總和就高達73億元,基金公司仍然有足夠的財力自購自家產品。但相比27萬億元的資產管理規(guī)模,基金公司自購更大的價值,在于撬動廣大投資者的信心。除了自購前的“廣而告之”,基金公司也可以考慮在自購過程中、自購完成后、完成后何時退出等方面,一樣地“廣而告之”,這有助于樹立起有始有終、善始善終的企業(yè)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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