譚浩?。阂云獢?shù)定薪酬論文“綁架”教授
2010-02-05 04:36:28
譚浩俊
近日,北大法學院宣布績效工資分配方案,教師工資將按工作量分配,法學院多名教授對此表示不滿。據(jù)悉,根據(jù)此方案,如果一名教授沒有在 “核心刊物”發(fā)表論文,所拿到的績效工資可能不如一名剛參加工作的行政人員,而教師之間績效工資可能相差幾倍。
(2月4日《新京報》)
GDP所以為社會所詬病,不是GDP本身存在什么問題,而是因為GDP被政績所綁架,使這項重要的經(jīng)濟指標摻雜了水分,出現(xiàn)了“病態(tài)”。所以,要想使GDP真正成為衡量政府工作水平、經(jīng)濟發(fā)展成果的重要指標,就必須改革現(xiàn)行的GDP核算辦法和政績考核方法。
對大學來說,如何衡量教師的教學能力、教學水平呢?按照國內(nèi)外一流大學的管理經(jīng)驗,主要有兩個方面的標準:一是教學的效果;二是學術的成果。這就意味著,一名合格的教師,必須把教學效果與學術成果有機結合起來。然而,在我國的一些大學,卻明顯出現(xiàn)了重學術成果、輕教學效果,重表面成果、輕實際效用,重論文數(shù)量、輕論文質(zhì)量等方面的問題。北大法學院按論文數(shù)量定教師薪酬,就是這樣的例子。
我們說,學術論文是衡量一名教師教學能力、學術水平的重要標準之一,前提是這些學術論文必須是在教學過程中逐步積累起來的,必須是教學能力、教學成果、教學經(jīng)驗的總結和體現(xiàn)。只有這樣,學術成果和論文才會有真正的價值,才會真正體現(xiàn)教師的水平和能力。相反,如果為論文而論文,放著教學工作不管,不認真研究如何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能力,而單純地寫論文,那么,這些所謂的論文,就很難有價值和效果。
近年來,有關論文造假、抄襲、買論文以及讓學生為教師捉刀寫論文的問題不斷,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,就在于一些大學只強調(diào)論文的數(shù)量,而且把教師發(fā)表的論文數(shù)量與獎金、收入掛鉤。結果造成很多教師根本不關心教學、不關心教學的效果,而將大部分時間用于“寫”論文、拼論文、造論文上。因為有些老師的教學水平很差,但是因為發(fā)的論文數(shù)量多,工資卻很高。
毫不客氣地說,在我國一些大學,論文已經(jīng)與GDP相似,存在很大的水分和造假成分。這不僅會嚴重影響教師對教學的研究和重視,而且會讓學校管理更加陷于衙門化和官僚主義。所以,必須重視大學的這種“唯論文至上”的問題,改革大學職稱評定、薪酬考核辦法,提高學校的管理水平,真正把教師引導到關心教學、關心學生、關心教學成果上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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